作者司凌云曲恒擅长宠虐交加,文风独树一帜!作品受数万人追捧,极具价值,人物塑造深受读者喜欢,套路到极致也是成功!总之,这本书能够让人眼前一亮!这里提供曲恒司凌云大结局,非常适合午后闲暇时光阅读。
她认得这辆车。司建宇结婚那天,在等待他来迎亲时,她陪着米晓岚,两人闲聊,米晓岚指给她看,说是她哥哥求婚时送的礼物,而且很有心地将她的生日设置成牌照尾数。宝马来回倒了几下,仍然停得歪歪斜斜,米晓岚从车上下来,锁上车子,推开虚掩的院门,径直走进来,一边拿钥匙开门。 他被逗乐了,“迷他的人可不止是中产阶级。我认识一个女孩子,喜欢反复听他唱的I’m Your Man。她说这首歌很像一封私人化的情书,永远不会背叛她。” “真感伤,真诗意。” 他开玩笑地捏捏她的脸
他被逗乐了,“迷他的人可不止是中产阶级。我认识一个女孩子,喜欢反复听他唱的I’m Your Man。她说这首歌很像一封私人化的情书,永远不会背叛她。”
“真感伤,真诗意。”
他开玩笑地捏捏她的脸,“口气太不屑了。别这么激烈,你这个年龄,多少来一点少女情怀总是诗也不错。”
“哎,你是不是喜欢那种文艺腔的女孩子?”
“我听出来了,就算我喜欢,你也不会装,而且多半会鄙夷我的品味。放心吧,我欣赏有性格的女孩子,至于我喜欢喝红酒,你喜欢喝啤tຊ酒都不是问题,偶尔拿你喜欢的歌来轰炸我的耳朵,我乐意奉陪。”
“你交过多少女朋友?”
他耸耸肩,“学神经生物学的女生很少,所以我的机会并不多。”
她也不穷究下去,突然攀着他的肩膀,手指插入他浓密的头发中,“别动,你有白头发。”
他还来不及说什么,她已经拔了下来,展示给他看,他看看那根短短的白发,禁不住笑得肩头抖动,“谢谢你。不过按我家的遗传,我想我头发会白得比较早,希望到时候不会被你拔成秃子。”
她注视着他,他笑的时候,那张英挺的面孔神情放松,嘴角的纹路迷人,全然没有不经意的傲慢冷漠。他问:“怎么,还要继续找白头发吗?”
她摇摇头,抱住他,“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。再说,你爸爸头发全白看起来真的很帅。”
8
第二天上午,天气阴沉,司凌云赖在床上睡懒觉,突然被一个紧急刹车的声音惊醒,她迷迷糊糊往旁边一摸,傅轶则并不在床上,窗帘被风卷起,有细雨飘了进来,她下床,光着脚走到窗前,正要关上窗子,一低头,看见一辆白色宝马停在院子前,车头险些擦着院门。
她认得这辆车。司建宇结婚那天,在等待他来迎亲时,她陪着米晓岚,两人闲聊,米晓岚指给她看,说是她哥哥求婚时送的礼物,而且很有心地将她的生日设置成牌照尾数。
宝马来回倒了几下,仍然停得歪歪斜斜,米晓岚从车上下来,锁上车子,推开虚掩的院门,径直走进来,一边拿钥匙开门。
米晓岚有钥匙,可以说是方便照管世交的屋子,可是她昨天才度完蜜月,刚回来就给傅轶则打电话,又一大早赶着过来,司凌云多少有一点不对劲的感觉。她随手推上窗子,走出卧室,顺楼梯向下,走到一半,就听到底下客厅传来米晓岚激动的声音。
“你跟我的小姑子在一起,是报复我在结婚前一周才通知你吗?”
司凌云如同被雷击中一样,耳朵中嗡嗡作响,好一会儿听不到其他声音,她需要扶住墙壁才能站稳。
“……她是个有趣的女孩子,而且诚实。”
“轶则,别这么说,我……我有我的苦衷。”
“我完全理解,别放在心上。我认为你做了聪明的选择,在你婚礼上我就说了,我并不介意。”
可是米晓岚显然并没有因为这句话感到宽慰,声音反而更加急切,“如果你认为我是个骗子,我给你发的那些邮件通通都是撒谎,那你就大错特错了。”
他轻声笑了,语气仍然不疾不徐,“说到邮件,真巧,你进门之前,我正在清理邮箱,准备删掉你写给我的那些信。我不得不承认,晓岚,你很有文采,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情书写得最好的一个,连通知结婚的邮件都写得一样婉转动人。”